失信名单多久自动消除呀
1. 基本规定 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,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期限为二年。
2. 特殊情况 :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、威胁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,名单的纳入期限可以延长至一至三年。
3. 自动解除条件 :
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;
主动纠正失信行为;
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;
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。
4. 提前解除 :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下,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。
5. 执行程序 :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义务,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,或者法院裁定终结执行,失信信息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被解除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无法处置,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可能是永久的,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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